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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 - 處理註冊中醫操守/專業失當/投訴及相關事宜
根據《中醫藥條例》第98條,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獲授權處理有關註冊中醫的紀律事宜。註冊中醫須遵守由中醫組制定的《註冊中醫專業守則》。如註冊中醫涉嫌犯上專業上不當行為,或曾犯有任何可處監禁的罪行等,便須接受中醫組的研訊。中醫組可對有關的註冊中醫作出適當的紀律處分,包括從註冊中醫名冊內刪除該註冊中醫的姓名、譴責該註冊中醫及發出警告信等。 表列中醫亦須遵守《表列中醫守則》。如一名表列中醫在進行中醫執業時,沒有遵守《表列中醫守則》,中醫組可進行紀律研訊,並根據《中醫藥條例》第91條,有權把他的姓名從中醫組備存的名單內刪除。 市民可以隨時就中醫師涉嫌犯上專業失當行為作出投訴。若投訴涉及的事情早於有關中醫師表列或註冊前發生,中醫組便可能難於處理,因此,如投訴人希望中醫組處理其投訴,請盡早通知中醫組,這樣可減少調查時遇到的困難,同時亦可讓中醫組盡快對有關投訴進行調查。 無論市民是否已向另一個機構作出投訴,或已採取民事訴訟,也可向中醫組提出該投訴。 申訴(投訴)途徑 (程序) 若市民決定對某中醫師作出投訴,請盡量 向中醫組提供以下的資料: (i) 投訴人的全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 (ii) 有關中醫師的全名、註冊或表列編號、執業處所及地址; (iii) 有關中醫師被指犯錯誤的細節,包括事發日期及經過; (iv) 與投訴事項有關的文件、相片及醫療紀錄等證據; (v) 事件中可作為證人或其他可以支持投訴人所作的投訴的人士的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 投訴信可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如以中文書寫,則可減少處理個案的時間。請把投訴信及其他有關資料寄交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秘書處。秘書處會在十個工作天內發出認收通知書。 若市民希望取得更多有關投訴程序的資料,請與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聯絡: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13 號胡忠大廈 22樓 2201 室 - 電話: (852)2121 1888 - 24 小時查詢服務: (852)2574 9999 - 傳真號碼: (852)2121 1898 - 網址: www.cmchk.org.hk -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 (逢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詳情 : 請參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 : http://www.cmchk.org.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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