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收費甲. 服務收費種類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院/門診服務均按照列於政府憲報之收費表收費。醫療收費可分為下列三類: 請參閱乙項「符合資格人士」及「非符合資格人士」之定義 1. 「符合資格人士」服務收費
詳情請參閱憲報 - 公眾收費 – 符合資格人士。 2. 「非符合資格人士」服務收費
詳情請參閱憲報 - 公眾收費 – 非符合資格人士。 3. 私家服務收費
詳情請參閱憲報 - 私家收費。
乙.「符合資格人士」及「非符合資格人士」之定義只有下述類別的病人,才有資格按照適用於「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率繳費:
上述類別以外的人士將被定義為「非符合資格人士」。 丙. 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最低收費為確保符合資格人士產婦優先使用公共醫療服務,及減低非符合資格人士產婦不接受產前檢查的誘因,醫院管理局實施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最低收費。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最低收費為39,000元,這適用於已確認預約分娩服務及已接受由醫院管理局所提供的產前檢查之人士(即已確認預約個案)。除在下述情況,這項收費概不發還。醫院管理局在接獲申請後可以考慮全數退款,惟須扣除病人就該次懷孕所接受醫院服務的相關收費:
未經確認預約分娩服務及/或沒有接受由醫院管理局提供的產前檢查之人士(即未確認預約個案),產科最低收費為90,000元。 詳情請參閱憲報有關非符合資格人士產科服務收費。 丁. 行政收費為免病人遲繳或拖欠醫療費用,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提供的醫療服務,延遲支付該醫療費用須繳付行政費。任何人士如拖欠醫療費用,包括自費項目、藥費、藥物處理費及用者自付的醫療服務,均須繳付行政費。
第一期及第二期行政費總上限為欠款的15%,最高金額為11,000元。 詳情請參閱憲報 - 行政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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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醫院管理局 (連結) 現任主席梁智仁所述,該局肩負全港九成的公共醫療服務,角色之重,可想而知。對於以提供醫療資訊的本網而言,實有必要對醫管局的服務加以探討。
查維基百科 (連結) 有以下對該局的描述,實為對醫院管理局(簡稱醫管局;英語:Hospital Authority,縮寫:HA)認識的身一步。醫管局是一個香港法定機構,負責管理香港公立醫院及診所,執行香港政府的公共醫療政策,並向香港政府提出包括醫院收費及所需要資源等相關政策建議,以及培育訓練醫療人員、進行醫院服務相關研究等。 醫院管理局由內部多個委員會組織而成,向香港政府衛生首長(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負責。醫院管理局管轄42間公立醫院和醫療機構、48間專科門診及73間普通科門診,合共提供近30,000張病床。各醫院及門診按其所屬區域,劃分為七個醫院聯網。 Click to set custom HTML 在公立醫院及診所收費架構重整後,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會貫徹政府的基本理念,即是不會有市民因經濟原因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顧。因此,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的病人,只要出示特別向綜援受助人發出的有效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可以繼續獲豁免公營醫療服務的收費。此外,為保障沒有領取綜援的三類人士: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及貧困年長病人,政府已經制訂措施加強現行的醫療費用減免機制,以免他們承受沉重的經濟負擔。
在加強現行的減免機制時,政府是基於以下的原則:(1) 公帑應集中資助弱勢社群,以及那些對病人構成沉重經濟負擔的服務;(2) 在評定病人是否符合資格獲減免公共醫療費用時,設定一套客觀而具透明度的準則;同時須考慮經濟和非經濟的因素;(3) 經加強後的機制應利便市民使用,而同時維持所需的行政和營運費用在現時的低水平。 非綜援受助人如因經濟困難未能負擔醫療服務收費,可向各公立醫院和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申請減免繳費。醫務社會工作者(下稱「醫務社工」及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社工(下稱「社署家庭服務社工」)會處理有關申請,並會以家庭為基礎作出資格評估,考慮因素包括申請人患病所引致的經濟、社會和醫療情況。 詳見 : 公立醫院及診所費用減免機制 (連結)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關愛基金 基金於2011年年初成立,由當時的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負責督導和統籌基金的工作。督導委員會轄下成立了執行委員會和四個小組委員會(教育、民政、醫療和 福利),以支援基金的運作。 政府自2012年12月重設扶貧委員會後,關愛基金由2013年起納入扶貧委員會的工作範圍內。委員會下設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會繼續推行基金現行的援助項 目和構思新計劃,並且繼續發揮基金的先導作用,推出不同的試驗計劃,協助政府研究應否把計劃納入政府的恆常資助和服務。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 (首階段及第二階段) 自成立以來,關愛基金先後落實推行27個援助項目,當中包括兩個醫療援助項目(首階段及第二階段)。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食物及衞 生局的監督下,負責兩個醫療援助項目的行政運作。 首階段計劃和第二階段計劃分別由2011年8月1日及2012年1月16日起推行。第二階段計劃獲得政府批准,於2012年8月31日停止運作,由 2012年9月1日起被納入政府恆常資助範圍(即撒瑪利亞基金)之內。 首階段計劃 首階段計劃資助病人使用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但迅速累積醫學實證及相對效益略高的特定自費癌症藥物,以醫治特定的癌症類別。首階段計劃按照撒瑪利 亞基金的機制運作。 醫療援助計劃的其他詳情 撒瑪利亞基金撒瑪利亞基金(基金)於一九五零年經立法局(即現時的立法會)決議設立。基金設立的目的是為符合特定臨床準則及通過經濟審查的有需要病人提供經濟援助,以 應付一些治療過程中需要,但不屬公立醫院和診所標準收費提供的「自資購買醫療項目」或新科技的費用。根據沒有人會因為經濟問題,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服務的 理念,基金希望為有需要的病人儘量提供經濟援助。 付款辦法1. 親自付款請攜同賬單在辦公室時間內往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的會計部以支票、現金、「易辦事」或信用卡(VISA、MasterCard、銀聯卡、JCB)付款。於會計部辦工時間以外,請前往醫院急症室登記處付款(長洲醫院除外)。2. 郵遞請將劃線支票、匯票或本票,寄往賬單上所示醫院的會計部收。抬頭請註明「醫院管理局」。請在支票、匯票或本票背頁寫上病人姓名及賬單編號並預留足夠郵遞時間。切勿郵寄現金。3. 「繳費靈」於「繳費靈」終端機開立戶口後,可致電18033或登入網頁www.ppshk.com繳付費用。如需查詢「繳費靈」之服務及登記詳情,請致電「繳費靈」熱線900 00 222 328或2311 9876。醫院管理局「繳費靈」商戶編號:83。4. 網上銀行服務可使用銀行提供的網上理財服務繳費。5. 銀行自動櫃員機可使用任何銀通成員銀行之提款卡或附有提款功能之信用卡到任何貼有「繳費易」標誌的櫃員機繳費。醫院管理局「繳費易」櫃員機商戶編號:9083(賬類: 01).6. 於7-Eleven便利店以現金繳費可攜同賬單/賬目總結於全港各7-Eleven便利店以現金繳費。每次交易最高付款額為港幣5,000元。備註i. 符合資格人士符合資格人士必須向會計部出示下列文件;否則須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
由於款項過戶需時最少三個工作天,敬請盡早繳款。 iii. 清繳賬單次序 所有付款將先按賬單及服務日期的先後次序繳付尚未清繳的賬單,經銀行自動櫃員機、7-Eleven便利店或郵遞支票的指定賬單繳費除外。 iv. 多繳款項的處理 多繳款項餘額將用以繳付其他尚未清繳的賬單。抵銷後餘額將以支票或入賬於繳費的信用卡賬戶退還與病人。 v. 收據簽發 如用郵寄方式、「繳費靈」、網上銀行服務、銀行自動櫃員機或於7-Eleven便利店付款,本局將不會發出收據。請保留賬單正本/「繳費靈」付款編號/網上交易紀錄/由銀行自動櫃員機或7-Eleven便利店發出之收據作為紀錄。 入院手續及住院須知入院手續病人請往醫院入院登記處辦理有關入院手續,並提供以下文件:i. 証明文件
ii. 入院紙 住院須知
出院須知
醫院管理局是透過醫院聯網向病人提供服務。醫生會視乎病情進展,安排病人轉往復康醫院繼續治療。
病人請與病房文員或當值護士辦理出院手續。 如病人經濟有困難,可與病房護士或醫院社工聯絡,以作安排。 意見您的寶貴意見能助我們不斷改善服務質素,如病者或其家屬對醫院服務有任何意見,請向病人聯絡主任、病房經理或醫院行政總監聯絡。病人聯絡主任每間醫院都有病人聯絡主任,他們的職務包括解答查詢,以及接受病人及其親人對醫院服務的意見,並確保對醫院服務的投訴能迅速獲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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